【圆明网】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闫平君,年龄四十五岁,二零一零年八月二日被宁安路派出所绑架并非法关押在一个所谓的“学习班”,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就被迫害致死,石家庄新华区“六一零”、宁安路派出所恶警和洗脑班的相关人员负有不可逃脱的责任!
闫平君生前照片 |
闫平君家住石家庄市革新街电信局宿舍,以缝补衣服为生,太行机械厂的夏俊英擅长于裁缝,属同行,又有共同的信仰,所以经常来往属情理之中,是完全合法的。在夏俊英于今年七月十五日被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后,八月一日晚,闫平君去看望其家人。可不务正业的中共宁安路派出所警察却跟踪闫平君到家,于八月二日上午九点多钟,绑架了闫平君并非法抄家,抄走了闫平君儿子学习用的电脑一台,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及其他物品等。抄走的东西没有按法律手续给家属留下任何清单,却又勒索了家属五百五十元所谓生活费。
无独有偶。石家庄公安局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于今年七月十五日对法轮功学员夏俊英实施绑架并非法抄家的当天,正巧白彩萍到夏俊英去家访,警察不问青红皂白将白彩萍也绑架了。不知道白彩萍去找夏俊英犯了什么法。宁安路派出所警察连白彩萍是何人、为何事而来都没有搞清楚,就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随便抓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石家庄市这样一个省会城市,令人瞠目结舌。毫无疑问是执法者肆无忌惮地公开违法,所谓的执法者俨然是一伙流氓强盗。为了寻找所谓的抓人证据,恶警们紧接着就又抄了白彩萍家,扣押了她的电脑。他们将白彩萍非法关押到石家庄行政拘留所,以便腾出时间去寻找抓人的借口。在行政拘留期限截止日当天,白彩萍并没有被无条件释放,却收到了一纸劳教通知书,因身体原因,石被家庄女子劳教所拒收。后警察企图将白彩萍劫持到“洗脑中心”迫害,也因身体原因被拒收,强加的迫害才不得不终止。
中共统治下的社会道德沦丧,腐败成风,这也是人人皆知的无可争辩的事实。如果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真要想伸张正义,维护社会道德与公理,与那些真正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敢于为民除害,那他们就去抄那些贪官污吏的家好了,保证不会扑空,最起码可以以“财产来源不明罪”将其绳之以法。这种得民心的事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既无此心也无此胆。不知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警察抓这些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目的何在?难道就是为了凑个抓人指标吗?好好想想自己是不是干了一件违背良心的事啊?!多行不义必自毙。
闫平君被害死后,家人才得知,原来闫平君被绑架到位于石家庄市柏林南路6410招待所(属于6410军工厂),那里是新华区610办公室私设的所谓“学习班”(实则是专门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暴力洗脑基地)。由于消息被严密封锁,闫平君在这里究竟遭遇了怎样的虐待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一个健康的生命即被摧残致死,家人得到的仅有信息,就是责任方610机构含糊其辞又无法自圆其说的所谓“闫平君从五楼坠至二楼死亡”的推辞。
不知闫平君在洗脑班经历了怎样的精神摧残,承受了多大的肉体折磨。此类邪恶的洗脑班在河北省最臭名昭著的是“河北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明慧网已多次报道该洗脑班是一个非法拘禁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所。被绑架到里面的人与外面隔绝,不允许出门,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所谓的“河北省法制教育培训中心” 和邪恶的“六一零”、公安局、街道办、居委会、单位、派出所等勾结在一起,用种种手段把法轮功学员从单位或家里直接绑架或骗进去,多数谎称去学习、开会等,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一进去就被关进“谈话室”,每天不分昼夜进行酷刑折磨,即连续24小时不让睡觉,恶徒称之为“熬鹰”,企图以强制的手段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闫平君的家人质问恶人,闫平君是因为什么性质问题被抓走,为什么人就死了?当时监控她的是什么人?......恶人被问得哑口无言。闫平君被迫害致死的真相有待进一步查实,对参与绑架、非法关押的凶手及其指使者的法律责任一定要追查到底。
在洗脑班,24小时有人陪伴监控,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怎么会坠楼而亡呢?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就这样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恶警此说辞只不过是为了推卸责任罢了。迫害者们还在竭力掩盖闫平君的死亡真相,目前其死因仍然是一个谜。
据说恶警与石家庄新华区“六一零”还不许其家人设灵堂,在其家周围布下监控,并有便衣贴身跟踪闫平君的丈夫和儿子,用极其恶劣卑鄙的手段威胁恐吓其家人,妄图与其家人用钱私了,以掩盖它们的罪行。一个幸福的家庭就这样破裂了,闫平君家人承受的是多大的悲痛与压力,其处境又是何等的悲惨!
根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石家庄新华区610、宁安路派出所恶警们和洗脑班的相关人员对闫平君的迫害致死构成至少以下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
(一)警察未经邀请,未经许可,强行闯入闫平君家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二)警察抄走了闫平君儿子学习用的电脑一台,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及其他物品等。抄走的东西没有按法律手续给家属留下任何清单,却又勒索了家属五百五十元所谓生活费。已构成抢劫罪。
(三)警察把闫平君囚禁在洗脑班,派人监视,限制闫平君的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四)警察等人对闫平君施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她承认强加的罪名,写什么所谓的不修炼“保证”,最终导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
(五)通过强制“洗脑”,逼迫闫平君放弃信仰,已构成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石家庄新华区“六一零”、宁安路派出所恶警和洗脑班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已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我们强烈要求查明闫平君被迫害致死的真正原因,并严惩迫害凶手!
迫害闫平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联盟路。
局长金在成:13603113108
新华区610头目:刘浩杰(音)
新华区610副头目:张某某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分局宁安路派出所:
值班电话:0311-87043130
所长赵智强:13932155100
教导员:刘永强
副所长:王立新、李增力
任选军:13722792211 (闫平君办案警察)
刘福忠:13833453776 (夏俊英所在小区片警)
巩万祥:13653217738
安桂友:13785183590
其他警察:董振国、郭占龙、孙文志、董书平、邵泽龙、闫顺国、宋云翔、马晓苍、鲍维丽、穆丽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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